从境内区外进货的正退税率差怎么计算
说明:因征退税率差,区外上游企业不得免征、抵扣、退税的税额 已知收入为10000,采购2000,进项税:16%,退税:6%
外贸公司退税计算方法:
外贸公司退税对出口货物所含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1、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作价加工收回货物退税依据的确定。按规定,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要附送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两种方式下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可以直接从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认定,不需经过另外的计算,即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为退税计算依据。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或=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2、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退税依据的确定。
(1)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12类货物,其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含增值税)÷(1+征收率)应退税额=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退税率,上述公式中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只能是实际成交的货物进价,不包括运费和手续费,如普通发票注明有这部分费用,必须予以剔除。征收率按3%计算。
(2)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其提供的发票为主管征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退税率除农产品为5%外,上述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均为3%。
3、委托加工货物计税依据的确定。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的出口货物,其计算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原、辅材料金额+工缴费;
公式中的“原、辅材料金额“是指外贸企业购入原、辅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的进项金额,”工缴费“是受托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用收款收据、普通发票的一律无效。
应退税额=原、辅材料金额×适用的退税率+工缴费×复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属复合计税办法的,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1、实行从价定率的征收办法:
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办法: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税的征收方法: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比例税率+出口数量×定额税率;外贸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应税消费品出口,其应退消费税也按上述公式计算。
三、外贸出口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退税规定(一)进口料件采取作价加工方式。
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外贸企业将减税或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生产出口货物时,应按销售给生产加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报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同意,主管征税机关对销售料件应交的增值税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当期应退税额中扣回。对进口料件在进口环节实征的增值税,凭海关完税凭证,计算调整减少进口料件的应扣退税额。
应退增值税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额。
出口企业不得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料件取得的海关征收增值税完税凭证交主管征税机关作为抵扣凭证,并计算当期进项税额,而应交主管退税机关作为计算应退税的依据。对从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外贸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进料加工业务主管征税机关对其保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的应按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征销售料件的增值税。
(二)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
外贸企业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回出口货物,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金额,依复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应退增值税计算: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