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人继承的建房用地,由于集体需要被兑换到其他地方,却当时没字据等
家中有一座建房用地,该地是因为村里需要建设公共场所占用我家继承的宅基地而兑换得到的。兑换后家里长辈直接在该位置盖新房子,没有跟村里要字据等。我家已经在该位置居住30多年。
1. 现在我这个换后的宅基地应该怎么证明属于我家的?
2.是否可以向村委要求现在写证明?
3.需要收集哪些资料?
只要不符合以下其中情况,您可以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
1、宅基地存在归属争议和手续不全的宅基地
这种情况是暂时不予确权,只有争议解决或不全手续后,政府才会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确权。
2、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
此外,非法占有耕地建房的宅基地,这种更不会给确权,还有可能会被处罚,要求恢复耕地。
3、修建在农村规划范围外的房屋
各个地方都有农村居住区的规划区域,农民建房要在规划的区域内,否则政府部门是不给于确权的。
4、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的
农民申请的宅基地只能用来建造房屋居住,如果在自家宅基地修建厂房等用于经营的,也是不能确权的。
5、买卖的来的宅基地也是不能确权的
因为农民取得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故农民买卖宅基地的行为也是无效的,同样也是不能确权的。
6、非法占用的宅基地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规定,一户一宅外多出的宅基地,除符合分户条件与合法继承的,是不予确权的。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的,也是不予确权的。
7、新审批的宅基地
如果是新申请建造房屋,根据现行《土地法》的规定:必须将老的房屋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否则新的宅基地是不能确权的。如果想给新宅基地确权,也可以通过分户(父母与成年儿女分立户口)来确权。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你找但是的经办人及村委会些情况说明和证明。
证人证言也可以的。
可以要求办宅基证。
去土地所补齐相关手续就行了。
必须找原来办理此事的当事人证明,然后再到村委会开证明,再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权!
有你所说你家的宅基地实际上是没有取得使用权证,这样就造成了与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需要提供的合法资料补不全。在90年代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村农房宅基地进行了普查登记确权,并建立了相关的资料档案,因此:1、可以到你当地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查阅档案,以证明该宅基地的权属。2、如没有档案依据,而且又已将原有房屋进行了改建的话,那么在实施改建时你就没有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而未获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属。3、综上所述,你可以要求村委会为你出具证明,并补办审批手续。4、需要提供的资料,村委会证明、原有宅基地档案复印件、家庭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房屋产权证、如果原户主已故还需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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