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橱柜买卖合同纠纷,请帮忙解决!
18年9月份一客户购买了我们的橱柜,同年11月份安装的,当时客户要求台面下面垫多层板,柜体为不锈钢柜体,合同上有备注,我们在制作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制作,安装时客户全程监督工人师傅安装,期间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很满意我们的产品,当时安装时师傅少带了一块隔板,跟客户商量好回厂制作好再二次上门安装,等安装没有问题后再结清合同货款2000元!一周后我们二次上门安装隔板,客户现场验收检查无误后把余款结清的,当场表示柜柜子产品等都非常满意!等到2019年的3月15日,客户突然到店里,说什么当时要求全部柜体不能有任何颗粒板的位置,在他使用过程中他找人在柜体上打洞,发现有颗粒板存在,至今为止我们不知道他为何在柜子没有任何质量情况下去打洞,在哪里打的洞,要求赔偿5000元,中间到店面几次要挟恐吓要求赔偿,我们店面工作人员为了和气生财,提出上面查看,客户一再拒绝,直接要求赔偿,后来到工商所进行调解,客户也是不听取任何方案,直接要求赔偿,我方认为全程按照双方合同进行生产加工,没有任何错误,不同意赔偿,客户因此将我们告上法庭,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
不用怕,告上法庭他就必须得提供证据,只要你们不存在质量问题,法院不会支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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