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对方打轻伤害,过十天对方对也去做一份轻伤害,对方伤情是假的,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我被对方打轻伤害,过十天对方对也去做一份轻伤害,对方伤情是假的,派出所双方己做凋解,但派出所有我的案底,我要把案底取消怎么办,上诉状告状,还是到法院起诉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轻伤已经够刑事责任了,至于你说人家的伤情是假的,人家有鉴定,你有证据吗?
这个不是案底的,连个治安处罚都没有,双方调解了。没有必要起诉了。
未定案前,不应留案底。要求公安撤销。
对方的伤害是否真假,应由法院去认证。如果想起诉,您就可去法院进行起诉。
当然可以起诉,并要求重新进行伤害鉴定。。。。。。。。
如果是你先动手,你起诉有用吗
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当然可以去法院起诉
到法院起诉,同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方伤情造假
如果对方做的是假证,你当然可以去法院起诉,前提是当时派出所处警时能够证明对方没有被你造成轻伤害。至于你说的取消案底,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派出所处警后会把你们的打架斗殴情况记录在案,但如果你是被伤害者,且打架斗殴的起因并不是因为你挑起,你只是受害者,那么即使有所谓的案底对你来说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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