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能废除吗
我在事业单位当了20多年的临时工,单位未给办理社保,诉讼后法院判由政府解决,但仲裁一直抵赖,拖了4年不给办。后在仲裁的欺骗误导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这样的协议能废除吗?
问题是你怎么证明仲裁欺骗了你,你怎么证明仲裁误导了你。如果你证明不了那么其他人只能理解为使你认为仲裁结论对你不利,你想反悔。而且最重要的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你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了,那么就不可以随意反悔。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要履行。
当然不能,仲裁协议就像法院判决一样,除非有法定情形,否则是有法律效力的。
额的二无无无无无
仲裁的先决条件是先把社保给解决了,否则仲裁无效,因为该仲裁有悖与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你可以去更上一级法院申述。如果是单位拖着不办理,还是去法院啊。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你可以去单位上级部门试试。
如对仲裁不服,可申请复议。
协议一经达成即具有法律效力,单方是不可以废除的。除非协议条款有明确的与法律相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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