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拆迁补偿金额为什么差太多?
我们家在南京市的一个镇上有一间门面房,国有土地。最近拆迁,拆迁后都会原地附近给与一间门面房。建筑物评估总价46万多,土地评估总价1.4万多。总共47万多。但是同一地段相同面积的非国有土地(应该是村镇集体土地)的评估总价在200万左右。这个地段的门面房市面上实际交易价格在100到200万左右。
请问:1,评估总价为什么差这么多?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该如何处理?如果合理,会不会对我以后的房屋买卖价格有影响?
2,拆迁后给我的门面房还是国有土地吗?能否要求为国有土地?
3,其他的建议或观点。
您好!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土地补偿与地上物及附属设施补偿。国有土地土地产权归国家所有,相对应的土地补偿也归国家所有。而非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为此,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非国有土地遇到征地拆迁其土地补偿费都不是地上被拆迁物及附属设施合法产权人能够享受的,产权人只享受自己所属地上物及附属设施的评估补偿。同一地区、同一项拆迁项目评估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不会有差异。对于拆后门面房安置地的土地权属归属问题,就要看地方政府颁布实施此次拆迁安置的具体实施办法了。
同一地段的补偿价格差距过大,当然不合理,可以依法要求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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