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作品侵权达到多少应移交公安部门 - 爱问答

(爱问答)

网络作品侵权达到多少应移交公安部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6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节严重的情形。

  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用度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本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发行”。

  本条规定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加害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一般是三千元立案

达到法定莲标准即可。具体标准各地政府经济生活水平不尽相同

下一篇:护照出入境在哪里办理

上一篇:驻马店市拆迁没有地有户口的怎么补偿

热门标签:
农业 环境 腾讯 创业 地震 天气 养殖 主播 火山 灾害 洪水 身世 李嘉诚 王思聪
最新更新:
为何社会中的人过于热情,也不受欢迎 战机空投的炸弹,一般以哪些方式制导 不自觉的手抖,这是什么原理? 我们沈阳就要来台风了,有什么预防措施能保证自己不受伤害吗??? 军事大国装备洲际弹道导弹,其还需要远程弹道导弹吗 影响工作因为听不清别人的讲话,而且又忍受着耳鸣带来的巨大痛苦? 党和政府坚持什么的发展理念 前任市委书记现被判刑,现编写志时,如何写他 为什么说再发展房地产会让中国的政治受到动摇? 任何情况下,未成年人都禁止献血。这句话对吗,注意是任何情况下 虎式属于重型坦克吗 军队中存在两栖步兵战车吗 世界上有多少个国家 轻型航空母舰只能通过滑跃板起飞舰载机吗 潜艇适合发射反舰弹道导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