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的相关理论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本次摸排的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
产生背景
总括: 留守儿童是一个群体,是一个集合名词。在这个群体之中比较明显的有两类人。第一类孩子与大多数孩子无异,甚至在思想上要高于一般孩子,他们乐观坚强,懂事坦荡。知道关心家人,关爱他人。生活虽苦,但他们苦中作乐,坚强与勇敢让他们永远保持着微笑,这些孩子也是留守儿童,但常常被我们忽视;留守儿童的生活
第二类就是心理自我疏导不够的孩子,正像我们了解的那样,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但本质上他们也是向往童年肆意,天真烂漫的,只不过没有遇到真正懂他们的人罢了。
在社会中,我们更多了解的是第二类留守儿童,他们的悲苦通常会引起全社会的同情。其实,第一类留守儿童我们更不能忽视,他们的坚强与乐观,值得所有人尊重。所谓授人以鱼更以渔,正能量的传递需要这些。留守儿童不是都有心理问题的,社会不应再给他们过于沉重的标签。因此,在对于留守儿童的表述方面我们不能一概而论。
留守儿童的相关理论依据是:
1、马克轴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2、小平同志关于教育“三个面向”的战略思想
所有的儿童用的都是统一的标准,理论依据是一样的,不是因为这些人住在这里,那么就不具备人的共同特征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