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家书中傅雷写“第一做人,第二做艺术家,第三做音乐家”是在哪年哪月哪日?或者在几页都行
1966年,9月,傅雷夫妇经受数天的批斗及凌辱,自杀。
1966年9月3日凌晨,他们从一块浦东土布做的被单上撕下两长条,打结,悬在铁窗横框上。他们在地上铺了棉胎,才放上方凳,以免把方凳踢倒时发出声响。傅雷夫妇在遗书中吩咐把“六百元存单一纸给周菊娣,作过渡时期生活费。她是劳动人民,一生孤苦,我们不愿她无故受累”。他们甚至留好“现钞53.3元,作为我们火葬费”。傅聪收到父亲的最后赠言是:“第一做人,第二做艺术家,第三做音乐家,最后才是钢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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