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学校学习压力太大得了忧郁症自杀了我想问学校应该负什么责任?现在学校方面只想赔三万
他应该是成年人吧。这个学校没什么责任。但从《民法》的角度讲,学校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主要是未及时发现病情及向家属通报)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诉讼解决。(不一定比这个多)
自杀学习是可以不赔的,赔三万,也是学校的一个态度。但并不表示学习就该赔
学校最多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因主责是你弟弟的原因,心底承受能力弱造成的,且学校也不知道你弟弟的心里如此薄弱才才疏忽管理造成不幸。对赔偿额度的问题,只能协商,因法律没有对自杀的赔偿规定。
这个只有通过走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比较好,但很漫长和麻烦。
这个最好通过律师咨询一下
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一下。
这个责任还真不好界定,节哀顺变吧
学校的责任不大,或者说没有责任。只是人道主义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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