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13 17:15:22 155次访问
以前秦国疆域尚小,期限是足够从内地到边界戍边的,而秦朝疆域扩大之后,条例并没有与时俱进,从开封到北京,还是同样的期限。另外“失期当斩”这一条,是秦二世改的,此前条例一直是“失期罚甲”,就是罚一个盔甲的钱,二世真是天生的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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