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退休后直接把办公设备带回家属于什么行为
还将村里账户上所有钱与主任、会计以工资和欠款的名义全部分掉,其他人员没有告知,也没有分得相应款项,这属于什么行为?期待大神的答复!
把办公设备私自带回家属于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私分村里钱款属于共同贪污行为。如果查证属实,要受党纪或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有可能构成侵占公私财产罪和贪污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支书的行为属于侵占购物,侵吞集体财产的违法行为,可向上级纪委举报。
向当地镇政府、纪委、检察院反映举报,这位村书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当然是犯罪行为
属于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
如果擅自将公物搬运回家,这是明显的损公肥私或贪污行为,是必须禁止的。
首先看那个所谓的办公设备是集体的还是他私人的。
这是犯罪行为,私分集体财产,或者侵占集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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