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竣工未结算的工程,销项税额执行多少?
2016年有关营改增文件指出: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你是2017年竣工未结算的工程,一般纳税人企业当然是按10%税率。
按现在的税率执行
应该按照税款所属期 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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