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产品具有需求的不确定性。 对吗
创意是具有一定创造性的想法和概念,其是否具有商业价值具有不确定性!
一是产品的新奇特征。创意产品是生产者和消费者适应新奇观念的市场,因此,新奇是创意产品的重要标志,是创意产品产生经济效益的引擎。
二是生产的合作创作特征。创意产品是文化和经济的合作演化,因此,单纯的文化创作或纯粹的经济行为,都不能完整表达创意产品的实质,或导致文化缺乏经济活力,或导致经济失去文化依托。基于此,创意产品的生产过程相比于一般产品的生产过程,更强调文化从业人与生产经营者的合作创造。
三是消费的文化身份特征。消费者对创意产品的新奇进行消费,从其消费偏好而言,反映出消费者的文化品位,从而本质上体现出消费者对自身潜在的文化身份的一种认同和追求。这种身份的认同和追求,不同于一般意义的高档产品消费。在高档产品消费中,尽管消费者也体现出一种身份,但主要是基于经济身份,具有炫耀性。而文化身份,是消费者对自身精神活动的一种追求,具有较强的隐秘性。这一对文化身份的消费,是一种比炫耀性消费层次更高的消费,是在工业文明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
四是价格的社会网络特征。由于创意产品的新奇性,使得创意产品对消费者而言,具有更大的信息不对称,其定价表现出更大的不确定性;但同时,由于文化创意的社会特质,使得创意产品的价格确定可以借助更加显著的社会网络实现。即是说,面对不确定的创意产品,消费者的选择不仅仅取决于传统的市场价格,更取决于复杂的社会系统中其他个体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五是空间的体验特征。产品的新奇特征,要求通过一定的体验完成;消费的身份特征,也要依赖于个体行为与其他个体行为的相互体验实现。因此,创意产品的市场空间,不仅仅是一般产品市场的简单买卖空间,更应是适应创意产品的新奇特征、满足个体消费者互动需求的体验性空间。通过体验性空间,可以更好地实现消费者与产品、消费者与生产者、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互动和相互认同,促进创意产品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可以这么理解。所以,好的有效的创意确实必须拥有知识产权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