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上一个急刹我往前撞了好多个人这个责任谁承担啊
其他人均没有受伤
一般来讲这种情况可能涉及三方,旅客、承运人、引起事故的第三方(司机总不会无故急刹车吧)。先说承运人的责任:客运合同中旅客人身损害由承运人负责,无论是否存在过错,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财产损害以承运人有过错为前提。第三方责任:第三方在有过错的前提下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前两者均可能承担责任的条件下,乘客可以选择向任何一方提出请求。一般来讲依合同法向客运方提出请求在举证上较为便宜。在这种情况下,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承运人可以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进行追偿。
没有伤害,就无所谓
如果有就可以找公交车所在的公司理论,如果没有受伤就算了吧,司机也不是故意的
应该是公交公司。
不构成事故,无经济损失,交警不会过问,没人追究责任。
师傅要负主责任,你负次责
没有人受伤就不构成医疗赔偿
没有受伤赔偿是哪来的
有受伤的话,公交公司承担
这个要一点一点业定责任。
从合同法上来讲,你上车买票就和公交车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公交车要确保安全送你到目的地。象你讲的这种情况排除你故意的情况下,应是公交车全部责任。
第二从交通法上来讲,如果是因公交车与前车有事故发生或者即将发生,那么将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来定是谁的责任。
第三从民法紧急避险来看,如果不是交通事故,公交车是紧急避险行人或者其他什么,那么根据紧急避险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有避险受益人承担,超出限度部分由避险人承担。
因此,无论如何,都不是你承担责任。但如果司机已经提醒你多次,让你坐好,你还是不坐在坐位上,那你也有责任。其他情况下,都不是会是你的责任。
那就是那个急刹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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