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错误的:植物的学名是全国统一的名称。
1、植物学名是指用拉丁文书写的符合《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各项原则的科学名称,每种植物只有一个,也只能有一个学名。
2、植物学名是用拉丁文或拉丁化的希腊等国文字书写。一种植物的学名由属名和种加词组成,故称为“双名法”或“二名法”。在学名后附加该种植物的命名人(或命名人的缩写),所以一个完整的植物学名包括属名、种加词和命名人。并规定属名和命名人的第一个拉丁字母必须大写,如前面所举的黄连的植物学名是Coptis chinensis Franch.,其中,Coptis为黄连属的属名, chinensis(中国的)为种加词,Franch.系命名人Franchet的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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