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 - 爱问答

(爱问答)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

背景是这样的:17年5月中旬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甲方主体公司为北京1号公司,同时合同当中有一条款为: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要求,视为乙方不同意已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18年5月中旬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提出续订合同,没有书面说明。但是每月工资发放的公司为北京2号公司,但是两个公司的法人都是同一个人。同时自入职至今未办理社保,但签订不办社公司补发保声明,并已签字。

问题来了,以今天18年10月30日为例:

1.乙方申请离职,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或者赔偿(为什么?)。

2.现在应该是处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仍在公司就职,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赔偿。(为什么)

3.合同甲方与工资发放的主体不一致,有什么问题?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就职的公司为北京2号,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为1号,但未发放工资呢?

4.如果可以得到赔偿,有哪些?怎样去办理,是直接找公司,还是直接找劳动局社保中心?需要哪些材料?


1、因为原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有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且劳动报酬支付主体已经变更(虽然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并不影响两个法人的事实认定),可以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不能向原用人单位请求赔偿。

2、在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的工资由现在用人单位支付,视为劳动者与现在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且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工资。所以,劳动者可以向现在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你可以向单位申述补办社保。也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诉。即使签了不办理社保的合同,也是违反规定得。如果不行,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法制社会要董法,更要学会自我保护,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用工关系,最好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最好的自我保护。

你可以详细的咨询下律师,这样可以一步到位

下一篇:怎样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上一篇:设计方案不满意,没有采纳使用!并且合同里面关于费用问题没有明确说明,预付定金该如何退?

热门标签:
银行 社保 保险 信用卡 现代 股票 支付宝 理财 利率 大众 彩票 期货 宝马 吉利 长安 本田 奥迪 阳光 丰田 比亚迪 长城 奔驰 别克 荣威 福特
最新更新:
供销药材通药材交易平台 供销药材通的注册收费么 全国中药材交易市场一共有多少家,比较大一些的 想做名企之家加盟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经营范围是建筑工程与设备租赁可以开建筑服务机械租赁费发票吗 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属于哪个街道 食堂采购人员在采购水产品的时候,如何保证水产的成活? 急!做跨境电商,商品缺货导致客户流失,有没有拉客的办法 宣城有没有古井经销商 后续怎么申请,申请成功以后如何领药? 苏州社保6月份辞职9月份重新缴纳上算断了吗 基金会、项目办或平台具体地址在哪里 刚进币圈,有人介绍了j9bc币,值得玩吗? 有人分享数字货币投资的经验吗,都是买什么币啊? 多方共付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