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文明意识,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及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感觉、思维、了解和关心。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工业时代已经陷入种种不可自拔的危机之中:土地、生物、森林、矿产、能源等资源日趋枯竭,大气、水体、土壤等人类生产与生活环境遭受严重污染而日益恶化,从而刺激了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关心,世界各地兴起了“绿色保护运动”,形成了一种“绿色思想”,因而进一步提高了人类的生态意识。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即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
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
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角度,吸收十八大成果的定义是: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
天人合一,保护大自然
保护自然 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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