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被强拆
民宅被强拆了一半,过了行政复议时限,在上诉还有希望吗?
根据相关行政法的规定,你可以运用其来质疑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在这方面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表述,一旦政府有对不动产作出决定,而百姓不同意可以到不动产(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去状告该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如果作出决定的机关是级别很高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等这类,你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中级人名法院状告。
非法强拆房屋犯了以下几条法律:
1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2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请咨询专业人士
必须起诉,建议您去市中级法院和省高级法院起诉。
同上,警察是管不了的
追随期请到法院了解
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啊
强拆是违法的。
只要是强拆,到哪也没有理啊!过程究竟是怎样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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