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壮族,老公是汉族,我们小孩一岁时去上户口上的是汉族,现在想改成壮族应该怎么改???
依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如果存在“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等法定情形,则“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并应当按照该部门规章第9条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附件:《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2015年5月20日国家民委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第八条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第九条 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书面申请书;
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
(二)公民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公民的养(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四)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去户政大厅申请更改
应该可以随母亲的民族上户口。
需要户主身份证、户口本、民族成分相关证明、个人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更改,只能更改一次
要到你当地的派出所去咨询
这个情况是允许更改的。更改的程序为:父母向父母居住所在地的民委(政府部门)提供各自的民族相关信息,并将小孩申报户口的情况附上,然后申请更改民族属性;批准后凭民委的批复去你们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改民族信息。若没有批准就不能更改。更改民族属性的前置条件就是民委的许可。
这个有些困难,关键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他们同意改才行,但通常他们是不同意的,因为,已经建档了,还得重新推翻档案是非常的麻烦的事情,而且涉及到计算机网络系统联网建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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