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斑马线撞死骑电动车的人是同等责任吗
2018年5月2日16时30分,湖南省长沙县长龙街道办事处黄兴大道北延线龙王潭公交站路段,驾驶员甘浩驾车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斑马线附近高速行驶,实线变道撞死骑电瓶车横过马路的谢后康。长沙县交警大队于2018年5月24日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机动车全责,至少是主要责任。
班马线是行人绝对优先,非机动车优先。
不知道交警为什么这样判,是不是你的描述中没有描述电瓶车方面的违章,正常情况下,都是判主次责任。因为判主次责任可以为机动车司机减轻刑罚。如果是全部责任的话,机动车司机可能要坐牢,而且还要吊销驾驶证。
但判同等就很让人费解了。
机动车方负有主要责任
不应该是同等,斑马线附近怎么能高速行驶呢,何况还实线变道,怎么也是驾驶人全责啊!可以去申述啊
是同等责任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