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签的三年劳务合同,干了六个月了,要我递交辞职报告,我还想继续干,可以不提交辞职报告吗
我认为我做的很好,不知道为啥让我辞职,不想辞职,应该怎么办
这样没有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规定,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工作到合同期。不想辞职,就不要提交。
公司也许觉得你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劝退呢
这个怎么说呢,还是沟通的好,按法律讲,如果个人无过错,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员工的,但是换一种思路,就算打上官司,单位不辞你了,你以后在单位工作能顺心吗,还能有前途吗,既然提前辞退你,依律是要有赔偿的,你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达到心理预期可以签字,达不到就去劳动仲裁。
先谈话,沟通一下
和领导沟通沟通啊
如果不是因为企业经营不善而导致大幅裁员,那么,你可以将个人的意向对主管部门表达。
你只要不提交辞职报告,公司是不能无理由辞退每一个员工,你是否有任何把柄被公司抓住,若没有完全可以放心的工作。公司要辞退你,有的是方法为难你,还是辞职的好。在签了合同的情况下公司要辞退员工是要应经予经济补偿的,前提是你没有做什么对公司不利之类的事。
提交辞职报告好像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要不是个人的原因,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否则属于违规,你可以到到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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