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民风民族
壮族的饮食风俗、节日风俗、民居风俗、别致的民间工艺品、服饰风俗
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桂、粤、滇、黔、湘等地,是岭南一个历史悠久的土著民族。旧称(僮zhuàng)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写作“撞”,是壮语Cuengh的音译,1949年后改“撞”为“僮”,1965年10月12日,根据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议,并征得壮族人民的同意,由国务院正式批准,把僮族的“僮”改为“壮”。
壮族传承的古代文化,在很多方面是西瓯、骆越人创造的。骆越方国创造的稻作文化、大石铲文化、龙母文化、青铜文化、青铜文化中的铜鼓文化、花山文化等等,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骆越人和苍梧人、西瓯人一起,最早发明了水稻人工栽培法。
壮族苍梧部祖先留下的12000—20000年前的炭化稻粒,比江西万年县的一万年稻谷遗址早1000年。到了骆田时代,骆越人对境内的田畴整治已经卓有成效,已经会根据潮水的涨缩选择田块。整个华南无论哪个民族,餐桌上的主食都是大米饭,以大米为原料的食品系列有米饭、米粉、粽粑、糍粑、米粥、汤圆、米糕、米饼、米花、饮料、米肉、灌肠等12个系列,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副食的猪鸡鸭鹅,也是大米的转化物。
工艺壮族先民发明的陶器,是人类早期利用天然物。
骆越人的青铜技艺有很高的水平,他们所制造的灵山型、冷水冲型、晋宁型铜鼓,是铜鼓鼎盛期的产物,是八型铜鼓中的顶级产品,代表了铜鼓技艺的最高水平。骆越人的生产工具别具一格。
壮锦壮锦是壮族人民享有盛名的纺织工艺品,已有一千年的发展史,与南京的云锦、成都的蜀锦、苏州的宋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它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织成,花纹图案别致,结实耐用。清代,壮锦生产已遍及壮族地区,成为壮族人民的被服所需和市场的畅销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壮锦得到新的发展,花纹图案不断创新,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
语言文字
侬智高图册
壮语与贵州的布依语、海南 的临高话、越南的岱依语和侬语基本相似大同小异,主要分布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壮语国际上普遍划分属澳台语系或台-卡岱语系,国内一般划为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语支,分南北两种方言,方言下有大约20多种次方言(土语)。1955年,党和人民政府根据拉丁字母创制表音壮文,20世纪80年代,完成《壮文方案》修订工作,使壮文进一步通用化,壮文再次进入各级各类学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交流增多,汉语使用频率增加,短短几十年时间壮语在城市地区逐渐衰退,2000年后壮语保留较完好的县城、街镇等区域也受到极大冲击。
服饰在古黔中地区的道县玉蟾岩(古代壮族苍梧部活动区域),发现了人类在15000年前用来作陶器“垫布”的植物纤维编织纹,它是人类自己用劳动创造出来的第一件手工纺织品。
壮族服饰简称“壮服”,主要有蓝、黑、棕三种颜色。壮族妇女有植棉纺纱的习惯,纺纱、织布、染布是一项家庭手工业。用自种自纺的棉纱织出来的布称为“家机”,精厚、质实、耐磨,然后染成蓝、黑或棕色。用大青(一种草本植物),可染成蓝或青色布,用鱼塘深可染成黑布,用薯莨可染成棕色布。
男装女装
男装有右襟与对襟两种,右襟衫反膊无领,衣纽从右腋下开至腰部又转向正中,再开出三四寸而止,衣襟镶嵌一寸多宽的色布边,用铜扣纽,再束上长腰带;对襟开胸,长仅及脐的紧身衫,这是在劳作时穿着的。而女装为无领右襟,只是衣袖比男装大些,宽大近尺,长至膝盖,镶嵌绲边,边条有宽细,一般在二三道以上。肩内贴布反衬在外,起缝三线,名叫“反膊衫”。男女衫的扣钮均铜纽或布纽。男女裤子式样基本相同,裤脚有绲边,俗称“牛头裤”。已婚妇女有绲花边的肚兜,腰裤左边悬挂一个穗形筒,与锁匙连在一起,走动时发出“沙啦沙啦”的响声。男子礼服惯穿长袍,外面套上一件短褂,通称“长衫配马褂”,起先是头戴顶圆帽,后来改戴礼帽。
布鞋
男女都穿布鞋,中年妇女上山劳动爱穿自己制的猫耳布鞋,俗称鞋猫,形似草鞋、有耳、有跟,用一条扁纱带将鞋耳和鞋跟串起来,任意绑扎调节松紧。儿童头饰:童帽是用二三寸宽的绣花布条缝制成的无顶遮额帽。婴儿的背带比常见的汉族的大得多,呈蝴蝶状,“蝶身”长三尺,宽二尺四寸,中绣花样图案或八卦乾坤图,但很少见绣有文字,两边“蝶翼”长九尺,宽一尺二寸,这种背带壮话称“腊lap”。建国后,这种背带逐渐改小尺寸,有些背带身刺绣上如“出入平安”“美满幸福”的文字,代替原有的图案。
宗教宗教信仰
壮族的宗教多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建立了寺庙。1858年以后,天主教传入,1862年基督教教传入,但都未传开。各家都有神龛,敬奉祖先。近现代以来,部分壮族地区又有天主教和新教的传入。壮族本民族宗教则以摩教(mo)(壮族巫教)主要的信仰,摩教带有浓重的佛、道二教,特别是道教相融合为其特点。此外,神灵崇拜民间崇拜的神灵多而杂,有自然神、社会神、守护神等等,崇拜仪式也随诸神的功能而不同。
在中国上世纪60年代,摩教被当作封建迷信遭禁止、批判,大量的《布洛陀经诗》遭焚烧,不少地区有巫公、巫婆,被视为封建迷信而备受打击,“文化大革命”使摩教几乎灭绝。上世纪80-90年代后,随着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落实,本土宗教摩教得以恢复。但60年代后的绝大部分的年轻壮族人,很少了解本土宗教摩教和《布洛陀经诗》,也很少有人信仰摩教,造成了民族文化的断层。
礼仪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
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不说污言秽语,不从老人面前跨来跨去。杀鸡时,鸡头、鸡翘必须敬给老人。路遇老人,男的要称“公公”,女的则称“阿婆”或“婆婆”;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文学壮族文学,主要是口头文学,也有壮族知识分子创作的书面文学。其中口头文学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包括神话、传说、故事、民歌、戏剧及说唱文学等等。
壮族民歌特别发达,这和壮族有歌圩对歌习俗有关。民歌,壮语一般称作“欢”,就形式分,有勒脚歌、排歌、散歌等。排歌为壮族诗歌的自由体,每诗只咏一事,有时长达300多行。长篇叙事诗比较著名的有《布伯》、《布洛陀》、《嘹歌》、《马骨胡之歌》、《六丘和达七》、《莫一大王》等。
壮族长篇叙事诗多取材于汉族民间故事,但都按本民族的生活风貌加工改造过,《梁山伯和祝英台》即为壮族化了的长诗。汉族已失传的作品,如《文龙与肖尼》等,也在壮族民间广泛传唱,留存至今。
壮剧(亦称壮戏)的形成和发展大约已有两百年的历史,发现的最早的手抄本属清嘉庆年间,同治、光绪年间已有演出。内容大多取材于民间故事,也有来自汉族粤剧、彩调的移植剧目。曲调多在山歌的基础上发展而成。演出时往往台下观众和声,形成一片歌海。代表性的剧目有《宝葫芦》、《红铜鼓》、《百鸟衣》、《侬智高》等。
壮族地区的不少文化遗产,如《六丘和达七》、《白马姑娘》等许多长诗多是在巫师的手抄经书中保存下来的。壮族说唱《巫论》,今通译作《末伦》,也是由巫婆颂神的说唱词演变而来,用说唱方法表现长篇叙事诗的内容。
壮族文学有着反对农奴制、土司制和封建压迫剥削的传统,与汉族文学的关系比较密切。明清以来,出现过不少壮族诗人,他们大多用汉族旧体诗词的形式写作,韦丰华的《宾阳杂感》、黄焕中的《苦农行》、黎申产的《朱仙镇道上书所见》、黄君钜的《易门任内感事》都反映了人民的疾苦与不平。此外,比较著名的还有农赓尧、韦天宝、郑小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壮族文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形成了一支自己的文学创作队伍。陆地以其长篇小说《美丽的南方》、《瀑布》,韦其麟以其长诗《百鸟衣》在壮族新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艺术绣球
山歌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壮族的山歌因南北方言不同而有“欢”、“西”、“加”、“比”、“抡”等不同称谓。壮族人定期还举行唱山歌会“歌圩”,以农历三月初三为最隆重,大山歌圩有万人以上参加。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桂北一带称为“比”和“欢”,都是唱山歌的意思。内容有请歌、求歌、激歌、对歌、客气歌、推歌、盘歌、点更歌、离别歌、情歌、送歌等。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就是歌手的典型代表。
绣球
绣球是壮族民间传统织绣工艺品,青年男女婚恋的吉祥物与定情物,在壮族民间广为流传。唐宋时期已出现,今靖西、 龙州、都安、邕宁等地仍流行。多由壮族姑娘用手工精绣而成。以圆形居多,也有椭圆形、方形 或菱形。球大如拳头,内用棉籽、豆壳或木糠填实,外用大红、粉红、绿色绸布剪成花瓣形 拼合,中间绣以各种花鸟、蝴蝶或吉祥物,下有5道丝坠,上系有彩带,以供手持抛投。现已发展成为一项民间家庭手工业和旅游工艺品。在古代壮族有一个风俗,当姑娘到了婚嫁之时,就预定于某一天(这一天一般是正月十五或八月十五)让求婚者集中在绣楼之下,姑娘抛出一个绣球,谁得到这个绣球,谁就可以成为这个姑娘的丈夫。在很多地方,抬新娘的花轿顶上要结一个绣球,即代表吉祥如意,幸福美满。抛绣球是壮族人民喜闻乐见的传统体育项目,人们在茶余饭后常互相抛接以娱乐,起到沟通感情的作用。
舞蹈戏剧唐代,壮族先民已有舞蹈,如舂堂舞以舂米为内容,以敲击声伴舞。宋代有扁担舞、采茶舞、捞虾舞、春牛舞等。男的舞姿刚健有力,女的婀娜多姿。这舞蹈流传至今。在汉族戏剧的影响下,大约在清代,壮族开始出现戏剧。一种是用壮语演唱的壮剧、师公戏、木偶戏;另一种是在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歌舞剧。壮剧又分为流行于田林、西林、百色一带的“北路壮剧”,是在滇戏的影响下,于民间说唱曲艺“板凳戏”的基础上形成,吸收了滇戏的唱腔,伴奏的乐器有壮族的马骨胡、葫芦胡、木叶和汉族的笛子、三弦、二胡。流行于靖西、德保一代的“南路壮剧”,是在马隘土戏的基础上,受邑剧影响而形成演唱合一的戏曲形式,伴奏乐器除本民族的马骨胡、葫芦胡外,还采用了邑剧的文锣、武锣、大钹、小钹、二胡、三弦、笛子、鼓、梆子,以及龙州县新发掘出的天琴弹拨乐器。
壮族歌圩
“三月三”是壮族一年一度的民歌集会,故称三月三歌节,又叫壮族歌圩。歌圩是壮族人民创造和喜爱的一种传统性的文娱活动形式,其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唱歌,故名歌圩。歌圩流行于壮族地区,歌圩期以春秋二季最盛。春季歌圩一般在农历正月初四, 初七、二月十九,三月初三、三月初五、三月十六等时间举行;秋季歌圩则多在八月十五、九月初九、十月初十等时间举行。此外,还有一些不定期的歌圩。三月三歌节,属春季歌圩 ,也是一年当中最隆重最盛大的歌圩。三月三歌节不仅是隆重盛大的民族节日,也是青年男女公开社交、挑选对象的活动日。
乐器铜鼓
铜鼓壮族铜鼓铸造和使用铜鼓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在历史上,铜鼓既是乐器,也是权力和财富的象征。从冶炼技术和造型技术来看,在广西田东县锅盖岭出土的属于战国时期的铜鼓,在广西贵县、西林县出土的属西汉时期的铜鼓,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天琴
天琴,壮语叫“叮叮”,是着眼于它的发音特点而得名的。弹唱天琴流传于左江流域的壮族地区。这种琴的共鸣器呈圆碗形,用大竹筒或葫芦瓜壳制作。琴面蒙上蛇皮或蚌皮,也有用薄木板或竹壳覆盖的。琴杆为木质,细而长,两弦为丝质,是壮族农民举行消灾驱邪、祀神求福的跳天或唱天活动中所用的乐器,故称天琴。在节日喜庆时,天琴是伴舞的乐器。跳天者边唱边弹边舞。
饮食/壮族 编辑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成为他们的主食。
日常蔬菜有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
壮族对禽畜肉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有些地区不吃狗肉,也有些地区却酷爱吃狗肉。
壮族喜爱猎食烹调野味、昆虫。壮族对三七的食疗颇有研究,利用三七花、叶、根、须做菜很有特色。擅长烤、炸、炖、腌、卤成熟法,嗜酒,口味辣麻偏酸,喜食酥香菜品。
壮族米酒
壮族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其中比较出名的米酒为宁明县那堪米酒),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
节日三月三
三月三是广西汉、壮、瑶、苗、侗、仫佬、毛南等民族最隆重的节日,2014年确定为广西传统习惯节日并放假两天。其中“三月三”歌圩普遍流行于壮族地区,其中尤以红水河、左右江流域最为常见。每场歌圩人数少则几百人,多则数千甚至数万人。在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一些汉族地区,农历“三月三”这一天,家家户户制作五色糯饭,染彩色蛋,杀鸡宰鸭,喝酒庆贺,采取不同方式欢度这个节日,有些地方比过春节还隆重。节前家家准备五色糯米饭和彩蛋。人们采来红兰草、黄饭花、枫叶、紫蕃藤、用这些植物的汁浸泡糯米,做成红、黄、黑、紫、白五色糯饭。
春节
壮族的春节从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一、初二,共三天,但初三至初五仍算春节期。它是壮族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一般从腊月二十三起就开始做准备,家家户户搞卫生、缝制衣裤、购买年货、张贴对联、制作糕点、杀猪、包粽子、放鞭炮、穿特殊的服装。春节又是个团圆的日子,凡是在外面工作的人,一般都赶在年三十之前回家团聚,吃团圆饭。春节期间,除了走亲访友,男女青年多去参加对歌、打陀螺、跳舞、赛球、演戏等文娱体育活动。除夕家家杀鸡杀鸭,蒸制扣肉、粉精肉,制作叉烧肉等等。晚饭的八道菜中少不了“白斩鸡”,有老人的家庭,会炖猪脚、炖整鸡。米饭要做得很多,剩到第二天吃,象征着富裕。年三十晚家家都要守岁,直到半夜鸡叫,燃放鞭炮,除旧迎新。
初一初二
凡来客必吃粽子。壮家的粽子是较高贵的食物。粽有大有小,大的一二斤重,小的二三两,还有一种叫“风莫”(特大粽子)的,重达一二十斤。粽子主要原料是糯米,但要有馅儿。
陀螺节
在广西壮族聚居的地方,每年都举行一次有名的体育盛会——陀螺节。时间是由旧历年除夕前两三天至新年正月十六日,历时半个多月。陀螺,壮语叫“勒江”,它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有大如河田柚的,重一斤左右,有小如鹅蛋的,也有二三两。
陇端节
陇端节,是云南文山富宁县及附近壮族的传统节日。“陇端”(壮语,赶田坝之意),是壮语译音,意为到宽阔平坦的地方去相聚。相传这个节日已有700多年的历史,原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侬智高于公元1052年4月起兵反对宋王朝的事迹。陇端节已发展成为富宁县以及邻近一带壮、瑶、苗、彝、汉各族人民进行物资交流,共同欢庆的传统节日。
吃立节
吃立节,是广西龙州县、凭祥市一带壮族特有的节日。“吃立”壮语意为“欢庆”。壮族人民素有欢度春节的传统。但在1894年春节来临之际,法国侵略者侵略我边境,为了打击侵略者,青壮年奔赴疆场,英勇杀敌,保卫了家园。正月三十日,出征的将士凯旋归来,乡亲们杀鸡宰羊,做糯米粑,盛情款待,共同欢庆胜利,补过春节。从此以后逐渐形成吃立节。
娅拜节
云南省富宁县剥隘镇者宁、索乌一带的壮族,每年四月属兔那一天,都要杀一头牛、一口猪、两只鸡和四十八尾鱼,到娅拜山去,奠祭壮族妇女娅拜(有传说为侬智高母亲)。那天,男女老少都到场,礼仪十分隆重。每年到娅拜遇难之日,壮族人民就杀牛宰猪去祭奠她。这样年年祭奠,从未中断,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节日——娅拜节。
壮年
壮年在壮语中叫“将也益”,而春节叫“将昆”即汉族节。壮年以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十一月末日为除夕,习惯叫“崴谊久”,意为过二九(不管月大月小,都如此称谓)。
社会/壮族 编辑
风俗禁忌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吃饭时忌用嘴把饭吹凉,更忌把筷子插到碗里。夜间行走忌吹口哨。忌坐门槛中间。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建筑民居建筑图册
居住在坝区和城镇附近的壮族,其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外墙粉刷白灰,屋檐绘有装饰图案。居住在山区的壮族,其村落房舍多数是土木结构的瓦房或草房,建筑式样一般有半干栏式和全地居式两种。干栏,也叫木楼、吊脚楼。壮、侗、瑶、苗、都有。多为两层。上层一般为3开间或5开间,住人。下层为木楼柱脚,多用竹片、木板镶拼为墙,可作畜厩,或堆放农具、柴禾、杂物。有的还有阁楼及附属建筑。一般干栏都依山傍水,面向田野。一个寨子一个群落,既雄伟又壮观。有些村寨,家家相通,连成一体,就像一个大家庭。
婚丧嫁娶丧葬
人死后,停尸于正厅。以柚叶、桃叶或姜煎水浴尸换装。入殓时孝男孝女放声号哭,也有唱《丧歌》的习惯,表示诀别。一般停尸三日。亲戚故旧来吊,洒酒供祭。将死者生前喜爱的器物置于尸旁,用铜钱遮眼、塞口,或填以糯米饭、茶叶,意为使死者在往阴间的路上有赶路饭和买路钱。有的以朱砂点五官,叫做“开光”。尸体遮盖白布。擂鼓或燃放鞭炮志哀。如死者为妇女,还必须向外家报丧,俟外家来人“见面”后方能入殓。有些地区,子女为父母办丧事,要请两位歌师分扮舅甥,通宵达旦以问答形式唱“哭丧歌”,赞颂死者生前美德,并劝喻世人应尊敬长辈,不忘祖恩。死后第二十一天,把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拿到坟前烧,叫做“过三七”。
壮族有“二次葬”的传统。一般葬后三年揭棺,捡取骸骨放入陶缸内(此环节叫“捡金”,装尸骨的罐子叫“金罐”)置于岩洞或土洞中,选择“吉壤”再行安葬,称“二次葬”。至此,死者才成为祖先神灵而受供奉。对非正常死亡的,被认为将变成恶鬼,因此必须火葬。请道公诵经打斋,骨灰随道公跳过火坑,才承认其阴魂与祖先神灵有同等地位。
巫师,分巫和师两类,被认为能交通鬼神的人神中介。巫又称小巫,多指巫婆。作法时穿常服。无师授,无经典。以瓢为乐器,名之为“鼎”,也有摇着铃铛。巫以巫术活动为主,自称能代人“神游”阴间,寻找死去的亲人,代为传言;或替人问神问鬼,以告吉凶祸福。师又称师公,大多主持丧葬、集庆、祛灾等较大规模的宗教活动,故又称大巫。师公由师徒传承,但无组织。不吃素,可婚娶。主要为人“驱鬼”、“祈鬼”、“择吉”、“求福”之类。经典称“壮经”(亦称“巫经”),用壮语的土俗字(“sawndip”)书写。内容多是壮族的民间传说,历史地理,天文历象,巫和师为壮族文化的重要的一部分。
婚礼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财物。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女子出嫁,由媒婆、送嫁婆帮新娘梳头,新娘则边唱“哭嫁歌”,从早上哭到离开娘家,有哭“爹娘”、“兄弟姐妹”、“姑爷”等多种哭嫁歌。主要内容有歌颂父母养育之恩,有埋怨生为女孩要出嫁,有埋怨兄弟自己嫁出后独占家产,或是对一同长大的姐妹的留恋等等,曲调婉转缠绵,催人泪下。
“哭嫁”是流传于壮族农家的一种婚嫁习俗,壮族农家大部分人居住的地方,群山连绵,地势偏僻,交通不便,姑娘出嫁之处,近到2至3里,远则数百里,跨省、跨县、跨乡、天各一方,一别难见。所谓“哭嫁”,就是姑娘出嫁时,以“哭”代说,倾诉衷肠,表达离情,招呼来宾,告别亲人的一种形式。
姑娘出阁时,要吃“离娘饭”。办酒前夕,由家庭中最年长的女性长辈给姑娘梳妆,打扮成年妇女模样。晚上鸡叫头遍时,在堂屋前举行仪式,焚香燃纸,祷告先辈。先哭祖父(母)、父母、以谢多年养育之恩,表达依依惜别,谓之“开声”或“启声”。
壮拳壮拳是古代广西狼兵在战场上格斗的武术,拳术主要以强调拳,脚,膝,肘,咬等使用,完全放弃掌法,勾手等招式,因为战场格斗不可能出现这一类的技法。 壮拳的动作彪悍粗犷,形象朴实、功架清晰准确,沉实稳健,拳刚、势烈、多短打、擅标掌、少跳跃,秆拳时结合使用壮语发音,借声气摧力。
壮拳在壮乡不仅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而且还是壮族独特的习俗。这种习俗经久不衰,一直延续到解放前后。而今壮乡的传统武术又逐步恢复发展起来。
壮医壮药壮医是具有独特民族风格一种医学。在唐宋时期(公元618--1279年)的方书中收录了一部分岭南的解毒、治瘴气药方,在医书分类中出现了“岭南方”,标志着壮族医药在祖国传统医药学中的明确地位。明清时期(公元1368--1911年),是壮医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壮医除了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及广西各地方志中有记载外,尚开办有地方医药教育机构,出现了不少壮族医药家。纵观古代壮医的发展,壮医是通过师徒授受、口耳相传的方式流传了下来的,所以千百年来一直在民间流传有大量的壮族医药秘方验方,从而为中国传统医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壮族居住区地处岭南亚热带地区,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由于壮族人有喜食蛇、鼠、山禽等野生动物的习俗,因此动物药应用较为普遍,民间历来有“扶正补虚、必配用血肉之品”的用药经验。
壮药的另一特点是善于解毒,而且解毒的范围较广,包括解蛇毒、虫毒、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箭毒、蛊毒,等等。广西著名的蛇药就是壮药的一大贡献。壮医是基于一个极其朴实的真理:一物降一物,而且毒药本身,在一定的量内,还是具有重要治疗作用的良药,所谓以毒攻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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