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把企业产房屋给大儿子居住,老人去世后其他子女想分房怎么维权
老人生前把一套企业产的房屋给大儿子居住,并说此房屋就给大儿子了,但是没有过户,大儿子名下没有房屋(为残疾人)一直居住在此房,直至两位老人都去世了,其他3子女上门来大闹,要求变卖此房屋分钱,大儿子没有地方住,不能搬出,请问大儿子怎么才能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上门手续,其他子女有没有权利变卖此房屋,有没有分配权利!
老人这是作了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只要有旁证人(两人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可以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既然是企业的房产,无产权人应该退出
你要有证据(老人生前有口头遗嘱,否则其他子女也有继承权)
可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可向法院起诉
估计够呛了,走法律途径吧!
走法律途径
如果两位老人留有合法遗嘱,那么大儿子可凭遗嘱办里相关过户手续。如果老人只是口头嘱托又没有中间人,如果其他子女不承认,那么只能按照法律继承。像你们这种情况可通过诉讼有法律判决。该房屋只要老大住在里边其他子女就无权也无法变卖。一般处理方式是由老大出资将该房屋买下,其他子女可以获得相应的资金补偿,具体出资金额,将根据老大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子女的接受情况来商定。
亲兄弟姐妹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大儿子没有房子又是残疾人,就让他住吧,别的兄弟姐妹,如果都有房子,就不要了
如果没有遗嘱只能进行协商,适当补偿,否则到了法院肯定是判所有子女平分
法律上讲其他子女是有权分配的哈 但是可以请居委会协调嘛 法理不外乎人情
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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