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签了合同,但是提前离职
首先,实习是学校强制要求的,说是必须两个月,2018年1月12日,回学校,要带上企业的评价啥的证明你在某企业上班,而企业是学校给了12个选择,让我们自己提交简历啊面试啊,自己选的,我现在还没有毕业,大专生,大三上学期。
其次,学校方面说是只需要两个月,后面你愿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看自己的选择。
然后我是去了一个比较正规的企业,签了合同,但是当时也没仔细看,现在即将离职了,准备一起离职的同事说,我们当初签的合同上要求我们是做4个月的,所以想知道我1月11日就说要走,是不是算违约,如果违约是不是按照合同上的写的(虽然我忘了)处理?
我签的合同是否已经具有法律效益?
你签合同没有副本吗?你没有仔细看合同吗?合同上说4个月,即使学校说2个月也不行。如果合同上没说几个月,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呈。
我记得合同自己也应该有一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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