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氢气球的相关规定
国家和各级政府并没有完全取消和禁止氢气球,只是下文限制氢气球的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1月10日)、《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12月16日)等法律法规要求:
施放气球须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按规定审批后方可施放,严禁无资质的单位、个人或未经审批施放气球。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
施放气球单位应当主动接受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与安全检查,施放气球活动须在批准范围内进行;取消施放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更改施放时间、地点或者数量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等行为,气象主管机构将进行严肃查处。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