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证明两个因式(一个因式代表一个自然数)互质?
证明两个整式(正整数)互质,可用下面方法。
(1)A与B是两个整式,分别分解A与B。
若不存在A与B相同的因式,则A与B互素。
(2)对整式A与B用辗转相除法求最高公因式,
若最高公因式是常数,则A与B互素。
(1')a与b是两个正整数,分别分解a与b,
若a与b的公因数只有1,则a与b互质。
(2')对a与b用辗转相除法求最大公约数,
若最大公约数是1,则a与b互质。
不能
两个自然数互质,即它们除1外没有其他的公约数
因式是一个多项式能被另一个多项式整除,后者即是前者的因式
所以两个为自然数的多项式如果有相同的公因式,在确定公因式值不为1的情况下才能证明两个多项式(因式)互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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