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中所称的建筑面积是指什么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中所称的建筑面积是指采用“装配式建筑”形式所形成的建筑面积。(装配式建筑材料并不代表建筑面积,只有把这种材料组合起来,才能形成建筑和建筑面积)。
《专项规划》中前半部分提到的“建筑面积”解释如下:
(1)综合建筑面积
《专项规划》中几次提到了建筑面积,第一种是指深圳所有建筑形式(包括装配式建筑)所完成的所有建筑面积,例如“2016 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 到2238 亿元,新建建筑面积达到2696 万平方米。”
(2)现有装配式建筑所能形成的建筑面积
例如,“截止目前,全市纳入装配式建筑项目库的项目总建筑面积已超过1000 万平方米。”
(3)远景规划中装配式建筑要形成的建筑面积
例如,“到2035 年, 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70%以上,约1887万平方米, 建成国际水准、领跑全国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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