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档案需要存在海淀人才,办理时,工作人员说缺少一份农转非的进京建档手?
原来在顺义原单位存档,现到海淀新单位,需要办理存档,档案需要存在海淀人才。不知道这是一份什么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在哪里办理?
一、农转非(居)人员建立档案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建档申请;
2、派出所出具的原身份证明(农转非人员转非证明及经过公证的自谋职业协议书;农转居人员的转居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一页的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
4、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5、本人学历证明;
6、填写《建立档案人员登记表》(加盖社保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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