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发生新生儿感染事件后医院应怎样做
近日获披露的一则国家卫健委通报文件显示,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暴发感染事件,造成9名新生儿感染,其中3例死亡。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包括安徽灵璧县、宁夏同心县等多地卫生部门及医院要求学习该文件,开展院感防控排查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发。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4月25日发布的《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发生新生儿感染暴发事件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经查明,前述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新生儿科感染事件,是一起由肠黏附性致泻大肠埃希氏菌(EAEC)引起的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事件,共导致9名新生儿感染,其中3例死亡。
该《通报》称,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当地已经责令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关闭东胜部新生儿科并限期整改,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院党委书记、院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分管副院长给予撤职处分,对新生儿科主任给予撤职处分,对其他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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