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前没有告知,单纯推荐手术
医生在白内障手术前 没有告知眼底问题引起视力下降,只是单纯说白内障手术后,视力会提高,没有告知患者及家属,眼底问题或白内障都有可能导致视力不好,做与不做让我们有所选择,导致手术后都没有改变视力,这是不是可以起诉呢?
这种情况告了也没用,是技术水平不够造成的。
患了白内障以后,眼底的病变是发现不了的,只有手术后才能发现,这是个意外,不是医疗事故。是正常的手术,与眼底没有关系的。
因为没有达到“提高视力”的承诺,也可以起诉。但是如果没有严重的后遗症,起诉意义不大。
我觉得:在这种手术之前没告知画者与家属的情况下,患者是完全可以与医生术前未有提前告知、自己在家属不在场与自己并没有做好接受手术的心理准备为由而拒绝立即进行手术的。然而如果由于你没有拒绝立即手术,那就应该视为你在得知需要手术的时候你还是默许同意手术的(因为你是成年人而且你又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在得知需要立即手术的情况下,你如果不同意就应该立即做出不同意的意思表示)。至于医生这次手术的成功与否,应该与医生或院方提前告知患者本人与其家属并没有必然的关系。手术的不成功可能与患者的病情或程度可能有关系;也可能与医生的技术水平有关一定的关系。至于你觉得手术不成功,想通过诉讼程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事求是地说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你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即便是你想使用的话,能否胜诉也是不确定的。因为人民法院的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是依照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并且还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调查取证和认定的事实来依法做出判决的。如果医生在手术的过程中确实有过失,医生和医院方可能会对这次手术出现的问题承担责任与后果;如果院方和医生仅仅是由于再给你手术前没提前通知你本人与家属,实际手术的过程中并无操作不当或失误,人民法院也不会判决院方或医生对你手术的不理想承担损失责任的。我的回答仅供你参考,您如果对我回答的结果不满意,完全可以再咨询一下律师,听听律师对此怎么看、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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