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全责但对方直接走了,对方算逃逸么?
昨晚不小心变道的时候撞在一大货车上了,我鸣笛对方减速了一下应该是知道但直接加速走了,我靠边停车之后报了警,今天早上去交警队查监控应该是我全责,但对方直接走了啊!车都没停,现在正在找那个司机,他算是逃逸么?责任现在该怎么划分?
逃逸是在有过错情况下的加重情节,如果对方行为没有造成财产、人身损害(即没有救助义务),又不影响交管部门认定责任划分,对方驶离行为并不具有违法归责性,不能处罚对方,下面法条可以参考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为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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